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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尖山。(攝於2015年2月)

在PTT看到一篇文章,有個版友到十八尖山運動,皮包放在機車置物箱裡面,結果被偷了,竟然有人推文回「這是原PO的問題」。

我曾經也是這類受害者,高中時騎單車到公車站搭車上學,有一次單車忘了鎖就被偷走,回到家竟然還要被罵「誰叫你不鎖車」。

我們無法控制敗類偷走誰的東西,所以為避免這樣的遺憾發生,自己是應該要注意多防範。疏於防範導致悲劇發生的時候,可以安慰也可以提醒,指責未免是過於殘酷了,受害者並沒有做錯什麼,只是少做了一些事情加上運氣不好而已,有什麼好指責的呢?這樣只是在別人傷口上撒鹽,真正不對的人卻逍遙法外。

因為無法從對方身上討回或減少損失而傷害自己人,這感覺真是讓人熟悉啊!即使最近發生在我身上的事與這種有絕對對錯的事情不太一樣,但感覺都是一樣的,在在讓人感受到「這是個不容許犯錯的世界」,甚至有些事根本不算是錯,卻因為結果不好也成為了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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