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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喜歡當兵,但真的要當時我也會把本分做好(攝於2009年10月,新訓第一次懇親)

女兵熱 晉用率擬增逾10%

中時電子報 – 2013年8月21日 上午5:30

中國時報【呂昭隆╱臺北報導】

儘管國軍募兵效果不理想,但女性報考志願役人數卻熱到破表,因此,國防部資源規劃司副司長白捷隆少將昨天說,國軍女性官兵的比率將從目前的7.6%,在年底增加到8.2%以上,反觀各國都在14~15%,國軍不排除繼續增加女性晉用比率到10%以上。

據了解,去年女兵招募800名缺額,卻有高達5千多人來報名,軍方最後只好增額錄取至900名。

今年募兵仍延續去年女熱男冷的現象,以前4梯次招募統計,共募2,464人,其中1,116位是女性,男性只募到1,348人。

軍方將領表示,女性之所以樂於從軍,主要誘因是待遇不錯,一般報考者多為高中職畢業,若在社會找工作,不到2萬元,而一旦考取,待遇含加給約3萬元,算是不錯的工作,而且女兵心較安定,在軍中一段時間後都會再考士官與軍官,待遇與前途更有保障。

軍方高層不諱言,國軍過去對女性員額不超過8%的設限,實在太保守,超過10%較合理,而且前國防部長高華柱亦曾在立院承諾過。據透露,目前軍中女性人數約1萬5千人,若提高到總兵力10%以上,粗估可增加5千~1萬個女性從軍機會。

軍中女兵目前多派遣於後勤單位,如果增加女兵至戰鬥單位,有些裝備和設施必須改裝,如海軍軍艦官廳只有一間廁所,若要讓女性上艦服役就要調整。

國防部昨天公布新國軍招募數字,據國軍人才招募中心主任胡仲適上校表示,去年目標招募15,311名兵力,獲得11,069人,獲得率72%,尚缺4,000員;而今年目標招募28,531人,目前已舉辦5梯次考試,招募達4,290人。

由於招募效果不理想,白捷隆表示,國防部已採取增加報考梯次、延長報名時間、放寬甄選條件、擴大女性進用員額等,增加招募人力來源等措施因應,他還說,兵役制度重大變革需要轉型期,法國轉型為募兵制花6年時間,我們才1年多。


 

與國外相較,女兵的晉用比例是可以提高,但我認為有更重要的問題需要解決。

1、不可否認,男性天生的生理條件比較適合從軍,因此若能有足夠的男性從軍,其實是可以不需要提升女性晉用率的。為什麼臺灣男性不願意從軍?看看軍隊內部的各種條件就知道了。

先從臺灣男性的觀點來看,當過兵的人都很了解目前國軍內部到底是什麼狀態。像我這種不怕被操體能,身體也很健壯的人,也完全不想當兵,除了不自由是一項很重要的因素外,太多不合理的規定與要求是另一個原因。

或許我待的單位是屬於後勤,因此對軍人戰技的要求較不重視,但荒廢的程度實在是遠超過我所能接受的。三項體能(三千跑步、仰臥起坐、伏地挺身)每月體測無法通過的人占大多數,甚至志願役也是如此,完全無法給義務役做個示範,但是標準已經相當低,只要有練就能達到,這讓人覺得非常誇張。

因為不要求戰技與體能,於是只能要求其他一堆阿里不達的項目,內務櫃的物品擺放要一致、無關緊要的服裝儀容瑕疵、派掃要非常乾淨,要求這些對軍人的本職學能到底有什麼幫助?該要求的不嚴加看管,沒必要的管一大堆,然後還需要作假數據上報以通過考核,這到底是什麼樣的一個腐敗組織?

而且我待的單位在軍隊中最核心的地方,即使是後勤單位,搞成這樣也非常難以理解。

再從社會觀感來看,很多人認為軍隊是脫離社會的另一個世界,在軍隊待久了會無法適應原來的社會,而且「好男不當兵」的觀念在臺灣根深柢固。

臺灣和平太久了,而軍隊在和平時就是沒有用的組織,在缺乏外力刺激下,軍隊的腐敗也是正常現象。不過國軍的腐敗實在是很厲害,感覺就是完全不把對岸當作敵人。

2、為什麼男性不願意從軍,女性的意願卻比較高?我個人覺得有幾個原因。

首先,女性沒有服兵役的義務,原則上女性只要不想從軍,就不會當兵。沒當過兵,當然不知道內部情況,也無法想像裡面好不好,只看到相對比較高的薪水與較好的待遇,自然想試試看。

其次,軍中對女性的要求較低。體測合格標準比較低,通常擔任後勤,不用站夜哨,軍中男性多所以女性比較受歡迎,這幾項是最明顯女性當兵的「好康」之處。既然當兵相對輕鬆,有意願入伍的女性自然較多。

第三,社會觀感也有影響。既然好男不當兵,因為男人應該有更好的出路,社會對於女性的事業成就較不重視,所以女性去從事「當兵」這種被社會認為較無成就的職業,受到的阻力自然也比較小。

我的摯友政弘,從小就是個喜歡操體能的軍事迷,但他爸堅決反對他去讀軍校,認為他有更好的未來,所以現在不是個軍人而是工程師。這就是一個很明顯的例子。

3、我還是堅持一個觀點:對軍人的要求只有軍人的標準,而沒有男女兵、義務役與志願役的標準差別。

戰爭沒有「女性保障名額」,也不會有「老弱殘兵優惠」,更沒有看你領多少錢決定賞你多少子彈的荒謬現象,在戰場上,所有人都是「軍人」。

作戰,是軍隊最基本的能力,身為軍人,作戰能力的標準應該是以單位來論定,而且也要有最低的合理限度。三千公尺15分,兩分鐘仰臥起坐、伏地挺身50下都有問題的人,他(她)上戰場能做什麼?連逃命都逃不了。

別說我這種觀點是歧視女性,一開始就明說了,男性生理條件本來就比較適合從軍,也不只軍隊,只要是吃體力的工作,男性本來就比較適合。如果女性在體能上能夠達到與男性相同的標準,她當然也適合從軍,或做這類需要體力的職業。

我當兵時只是個義務役小兵,但體測每個月都合格,而且是超出合格標準很多。我在軍中依然是每天練體能,還特地安排不同的菜單訓練自己,體測時更以志願役的標準在做,因為其他標準都不是我認為的「軍人」標準。

4、在國軍對軍人作「該做的要求」,給予足夠的裝備與訓練下,提升軍人的待遇我認為很合理。

只要士兵作戰能力足夠,也具備負責任的保家衛國熱忱,就算是二兵月領五萬,20年退伍有終生俸我都覺得合理,而這種素質的軍隊,我相信對岸也絕不敢輕舉妄動。

但是目前除了少數單位與特種部隊以外,我實在看不出來國軍有什麼理由可以領納稅人的錢。如果這種狀況不改善,要順利的轉變成募兵制根本是痴人說夢,不如拿這些經費去請外籍傭兵得了。

外籍傭兵雖然只看錢辦事,但至少錢給的夠多,我們就能擁有足夠的作戰能力,這非常現實。


國軍改為募兵制,合理;女兵晉用率增加,合理。但軍中不合理的事情太多,如果不剷除這些狗屁倒灶的事情,前面的那些合理只會變成不合理。

募兵制花這麼多錢,募到一票缺乏作戰能力的兵;現階段晉用女兵比例增加,只會讓男性士兵更覺得待遇不公平。請搞清楚真正的問題在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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