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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有興趣的事情方面,我會顯得特別有鬥志。

打棒球時,漏接一次球或是打擊沒打好,我會想盡辦法在下一次機會扳回一城,從體內爆發出一股自己也無法想像的力量。

高中時代我稱霸全校地理科,當時班上有一個地理也不錯的同學,有幾次地理成績表現比我好,就決定以地理老師的得意門生的名譽贏過他。那段時間,我以超人的毅力急起直追,在期末考以相差20分的懸殊差距贏過他,試圖得到全班學期成績最高分。雖然最後因為他是地理小老師,總成績加5分讓我還是敗北,但已驚豔全班。就這樣,完成了一件我高中時代引以為傲的事。

打棒球的時候,我更把我的鬥志表露無疑。在球隊落後時,我會把追分責任扛在身上,就算是落後10分也從來不放棄,所以這些年的棒球生涯,我至少玩過10場逆轉勝,還有不少次差一點逆轉成功。有一場令人記憶猶新,比賽打完前半段我的隊伍落後5分,可我硬是在最後三局追回4分,最後差一點扳倒對手,當時是對手的我弟嚇出一身冷汗,因此跟我一起打球的球友,都知道我在球場上是不好惹的,也為自己感到驕傲。

雖然有如此強烈之鬥志,但遺憾的是我個性太過軟弱,只對自己有興趣的事如此拼命,無法把所有鬥志發揮出來。而且我缺乏有殺氣的眼神,可能是脾氣太好,或是眼睛真的太小,所以怎麼也擠不出殺氣。

不過無論如何,我都是一個有鬥志的人,今後也是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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