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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有什麼不行的?(照片中當事人並非同性戀XD,攝於2004年11月)

臺灣過半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

作者:羅方翰 | 國立教育廣播電台 – 2013年8月11日 下午3:32

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公布同性婚姻的電話民調結果,有5成3的民眾支持同性婚姻合法。伴侶盟認為這份民調結果顯示,臺灣民眾在同志議題上有愈來愈開放的趨勢。

根據研考會2001年公布的民調,有近25%的民眾支持同志婚姻;10多年過去,根據臺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公布的電訪結果,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民眾上升至53%。這項調查結果,與近期的民調如TVBS的49%、中時的56%、聯合報的55%及中研院台灣社會變遷基本調查的52%的同志婚姻支持度相符。

參與電訪設計的中研院助研究員李瑞中表示,這份調查顯示,發現年紀愈輕、學歷愈高、愈沒有明確宗教信仰的民眾,對同性戀者的態度比較開放,尤其是20到29歲的民眾有7成8支持同性婚姻合法化。

長期奮鬥於婚姻平權的社會運動者祁家威說,10年時間所產生的民意差異,反映出愈來愈多年輕人支持同性戀。他認為,即使不立法、不抗爭,同志婚姻也會水到渠成。祈家威說:「以前是5年1個國家合法,現在1年5個國家合法。」

伴侶盟祕書長簡至潔表示,若政府認為同性婚姻具有爭議性,便是大大錯估民意。她相信,婚姻平權與多元成家遲早會到來,臺灣社會不斷在演進,民眾態度不斷在改變,這股力量是反對者跟政府都不容忽視的。

同性婚姻合法化已是世界趨勢,今年英國已通過同性婚姻法案,預計明年上路;美國最高法院也與今年裁定同性婚姻合法,歐巴馬對此表示「婚姻平等,愛就是愛(love is love)」。

 


 

同性婚姻合法,我個人也覺得沒什麼問題。

1、君子有成人之美,讓相愛者能合法的互許終身,是美事一樁。

我是一般的異性戀,雖然我也認為同性戀是一種不正常的現象(心理正常,生理不正常),但這個族群自古以來就活生生的存在,我們無法用各種方式,尤其是歧視與打壓去消滅他們,再怎樣同性戀也是人類,享有與異性戀相同的權利,我不覺得有什麼不妥。

2、同性婚姻合法,不會危害我的權益,為何反對?

讓同性戀能公正、公開、公平的結婚,又不會影響我的生活。女同性戀結婚看起來似乎是減少了我的擇偶對象,但對方就是不喜歡男的,我喜歡有啥用?

3、同樣身為特殊族群,也有一種支持同類人的想法。

特殊的興趣、個性、價值觀,讓我成為社會中的少數族群,走與一般人不同的路,做與一般人不同的事。同性戀這種少數族群能獲得該有的權益,就同樣是少數族群的我來看,會產生一種被重視的同理心。

不可否認,我被同性戀纏上過,曾經讓我對他們產生厭惡的感覺,但仔細想想,他們那種喜歡上別人的心情,也是與一般人相同的,只是性別不一樣。今天我若去纏一個不喜歡我的女生,一樣會讓對方會有這種心理。

將心比心,讓我連拒絕同性戀的時候都覺得很難過,為什麼對方不是真的女生呢?只要站在各種角度去觀察,就能有更容易體諒別人的想法。

在此向曾經喜歡過我的同性戀(或疑似同性戀)者說聲抱歉,因為我無法去喜歡男人,所以只能拒絕,請體諒。


我樂見同性戀族群得到更多的權益,也期許社會能夠更包容這些特定的少數族群。宗教的創建是要救贖人類的吧?那就一併救贖他們吧!不要分他們喜歡的是何種性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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