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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為一個棒球選手,手上有支球棒是正常的;身為撐竿跳選手,比賽時要有竿子也是當然的,豈可如此亂搞?(攝於2004年10月)

葉耀文沒竿爭議─唯一有機會改變這瞎事的人是誰?

請大家要冷靜思考一個問題。如果今天臺灣舉辦了這項青少年田徑賽,有一位哥倫比亞的小朋友竿子沒運過來,我們中華主辦單位說「不好意思,沒竿子借你。」結果迫使哥國小朋友棄賽,這時候,臺灣的國情會呈現什麼情況?

「好丟臉阿,主辦單位還不準備竿子!」
「臺灣航空不意外,連竿子都運不過來。」
會有人去指責哥國的田徑協會嗎?

●為什麼以前竿子都能運到?就這次不能?

上面教練的現身說法已經足以說明,有時候就是會遇到鳥事,有時候不會。當然其實也沒有以前都有運到。

在斯里蘭卡舉辦的亞青田徑錦標賽,就曾經有兩名小朋友沒有竿子可用。一位跑田徑的記者跟伊朗隊搏感情,跟他們吃飯、應酬,一位外文好的記者不斷的幫忙溝通,最終伊朗隊願意借竿子,讓小將不至於沒竿比賽。
(加註:後來一位十項全能選手用了借來的竿子,拿到了金牌。)
(加註:另一名選手跟科威特借到竿子)

一般人看這件事情可能覺得很荒謬,可是這真的是我們體育記者每天身邊上演的事情。我聽到這件事情的時候,一直跟其中一名記者說:「你為什麼不寫出來呢?你趕快寫,讓大家知道運送竿子其實不容易,讓大家知道跟別人借竿子也不容易。」

可是得到的答案是,「不要,萬一被肉搜怎麼辦?」很難過,也是現實。那就是沒有任何記者可以(想)說出真話,因為輿論已經壓過一切,肉搜文化讓大家都噤聲。萬一再來貼個「田協打手」、「腦殘媒體」等標籤,根本沒有人願意淌渾水。

所以我答應幫他寫出這一段故事,很荒謬的是,我根本不主跑田徑,一次也沒跑過。網友,一直都希望媒體能夠盡責的寫出真相,怎麼會反而成為阻止真相出現的推手了呢?其實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要花時間寫超過三千字而非我主跑路線的文章,大概是因為看到他這樣的反應,心情覺得非常沉重吧。你我是否都該深深的放慢腳步,要罵,「搞清楚再罵」。

●田協難道沒有錯?

田協當然有錯,一再發生的錯誤或許源自於這項運動本來就很容易出現這類錯誤,各國皆是。但更大的錯在他們沒有思考出更創新的辦法,而錯最多的在於,他們的危機處理很差。

這則新聞是葉耀文媽媽去找新聞臺爆料才「爆出」的。在葉耀文媽媽去爆料之前,他向田協負責這起事件業務的人表示要一個交代,否則她要去爆料,我覺得在這個時刻,協會就應該好好的應對。而不是一副「我沒做錯」的姿態,諒誰也不能接受。倒是,無須以田協人很愛田徑作為藉口,無須以田協秘書長沒支薪作為護航,愛一個體育項目是選擇,想做就要把它做好,付出心血並不是犯錯合理化的理由。

●誰能改變這起瞎事?

寫了這麼多,誰能改變這起瞎事?葉耀文在FB上發洩,我覺得他沒錯,他只是個小孩,要要求他什麼?葉媽媽找媒體爆料,雖然是激動手段,但我也不覺得她有錯,因為處在當下的情緒,我「理解」她的選擇。田協有錯,但搞清楚過程後,我認為罪不致死。

唯一能改變這件事情的人,是接到爆料、第一時間發出新聞的新聞臺。我自己也是媒體,我很能體會媒體需要「爆點」這件事情,我很能理解媒體作業時間很趕的無奈,雖然我是平面媒體,但我理解電視新聞有時求快無法深入的限制。

但,這是一則「爆料新聞」,也就是說這是一則只有你可以先掌握的新聞,我相信你有足夠的時間去把記者會上田協說的事情都問清楚,我相信當下不會有其他家新聞臺來搶先報的壓力,我也相信,你有採訪權,你有義務要搞清楚事實,再行報導。我相信真實的內容,也可以做得很有爆點。

我從不認為不懂就不能評論,就像我從不跑田徑,也一樣能夠追問這些事情。回到「臺灣人都很愛浪費時間」的感觸,為什麼一開始這則新聞不能把詳盡的狀況報導出來?為什麼不能把田協、各國航空狀況、國手現身說法、教練現身說法都問清楚呢?為什麼要吵吵鬧鬧一周、兩周之後,輿論民粹已經掀起,讓沒有人在乎真相之後,大家再來釐清「喔!原來是這樣」。

為什麼要浪費社會資源?我不責怪一般人不瞭解體育世界的鳥事很多,因為他們無從知道,本來就應該是媒體應該要提供真相。如今搞得輿論沸騰,沒人在乎真相,各高層見風向趕快叫下屬棒打田協,葉耀文背負極大壓力、頻頻出面緩頰替田協說話,一個小孩的未來,很可能受到極大影響。

鄉民最喜歡追喊打新聞臺不可信,卻又無條件接受這些資訊。我相信有好的記者,我相信有認真的電視臺媒體,但更需要你我冷靜的思考判斷、明辨是非。

一開始,這起事件就可以把砲口精準的對好。今天這起事件會變成這樣,有一個人,原本可以改變的。


 

 

好文,提供了一般人所不知道體育界內的情況。即使竿子並不好運,而且答應要借竿子卻反悔的主辦國也有錯,但田協的問題還是閃避不掉。

1、選手參賽卻沒竿子的事情,這不是第一次,光今年就是第二次了,而且更早之前也有類似的情況。如果是第一次,田協的解釋我還能接受,但已有先例,而且幾個月前才發生,表示根本沒記取教訓。

2、如果葉同學是值得栽培的選手,說實話多花十幾二十萬納稅人的錢,保證讓竿子送到會場,我一點都不在乎。體育是國力的展現,替這些為國爭光的選手做最好的後勤支援,我想大多數國人是贊成的,政府請重視一下體育好嗎?光是其他國家都沒這種問題,只有臺灣老是發生,就知道政府對體育藐視到何種程度。

3、田協對於此事的處理態度,差到極點。我管你會長是不是無給職,答應要做就該盡全力做好,而且擔任這種職務的人,一般都不缺錢,要的是那個名號跟權力,沒領錢也有對價關係。事情沒做好,不該是一味的出來替自己辯護,搞到民怨四起才道歉,如果我是會長,只有道歉下臺沒有別的話說。當然可以解釋為什麼選手的竿子這麼難運到,但絕對是道歉以後才該說的話,而且也要低調而非理直氣壯的說。職場上很現實的,只有事情沒做好的事實,與該怎麼補救跟事後預防,為什麼沒做好不是老闆關心的重點。找理由是補救與預防錯誤的再度發生,而不是替自己脫罪。

如果這次鬧這麼大,以後還出現一樣的問題,直接廢除體育署吧!我才不想花錢養這些尸位素餐的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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